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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学院党总支关于召开内蒙古医科大学党委中心组第六次学习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6-10-19    作者:中医学院     来源: 中医学院      点击:

2016年1017日,院党总支根据学校党委宣传部下发的第六期“学习”材料,进行了2016年度第次集体学习,师建平同志主持学习。现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习主题

此次中心组主要围绕“怎样理解合格党员的标准”、“共产党员如何做到‘不忘初心’”进行了学习,合格党员标准基本内容就是《党章》规定的党员的八项基本义务,其中包括学习党的理论、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遵守党纪国法、对党忠诚维护团结、勇于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密切联系群众、带头践行社会主义道德等。

二、学习形式

此次中心组学习采用集体学习讨论的形式进行。会前,中心组成员进行了自学。会上中心组成员主要围绕“怎样理解合格党员的标准”、“共产党员如何做到‘不忘初心’”进行了学习,深刻体会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党校工作会议上强调:我们干事业不能忘本忘祖、忘记初心’的内涵

三、参加人员

我院师建平、董秋梅、李林、微丽丝、李鑫五名总支委员参加了学习。

四、学习成果

学习中,大家充分领会了“两学一做”实施方案中明确提出了“四讲四有”标准,即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不同层次的党员其合格性的标准也有不同的高度。学是基础,做是关键,做合格党员乃至优秀党员,一个根本的办法就是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为践行新发展理念,推进“四个全面”战略部署做贡献。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党校工作会议上强调:“我们干事业不能忘本忘祖、忘记初心。”共产党员不忘初心,很重要的就是时刻不忘自己党员的身份,时刻不忘入党时庄严许下的誓言。在全党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一定意义上就是通过“学”与“做”,激活共产党员的初心,努力做到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决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签 字:

                                          中医学院党总支

                      201610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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